俗话说,物极必反。再愉悦的事,过度了也会疲乏,性生活也是如此。
适度的性生活,对男女双方来说,能达到精神、生理上的双重满足,有益身心健康。但过于频繁,也有着明显的危害,主要表现为以下六点。
一、体质状况变差
性生活过度,会造成体力上的较大消耗,久之,必然造成体质状况的低下。随即也会影响精神状态,连思维能力、记忆力、分析能力等都会每况愈下。
二、性器官“过劳”
由于性冲动的连续与重复发生,无论男女都会加重性控制神经中枢与性器官的负担,经常性的劳累,会引起性功能衰退,造成性功能的“未老先衰”。
三、诱发性功能障碍
男子经常重复性生活,会延长射精时间,因为第二次性生活的射精出现时间肯定比第一次长,这就埋下了阳痿、不射精射精时间迟缓、性生活无快感等性功能障碍的隐患。
四、不反应期过长
男子性生活后有一个不反应期,即房事结束后有一段时间对性刺激不再发生反应。经常反复地重复性生活会延长不反应期,容易引起性功能衰退。
五、加重腰背劳损
男子经常重复性生活,由于性器官反复与持久性地充血,会诱发前列腺炎、精囊炎等疾患,不但造成会阴部不适,腰酸背痛,还会出现血精。女子经常重复性生活,性器官始终处于充血状态,会诱发盆腔充血,产生腰酸、下身沉重等不适感觉。
六、多次之后满意度降低
不管男女,重复性生活时,第二次或第三、第四次的性生活,性满足程度比前一次都要差,于是容易造成心理上的影响,认为自己性能力有问题,最终导致因心理与精神因素诱发的性功能障碍。
可见,过度的性生活危害重大。那么,性生活频率究竟多少比较合适呢?
根据不同结婚年限、不同体质、不同年龄的男女会有不同。是不是适度,可以用次日的感觉作为判断标准。如果双方不觉得疲劳,精神饱满、工作有劲,就是适度的。如果出现精神不振、头重脚轻、食欲下降、头昏心慌等现象,则是过度了,应该加以节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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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20~30岁的夫妻,一星期3~5次;31~40岁的夫妻,一星期3~4次; 41~50岁的夫妻,一星期2~3次;51~55岁的夫妻,一星期1~2次;56岁至60岁的夫妻,一星期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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